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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级本科生导师制选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强化个性、善于创新”的整体思路和具体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开展2023级本科生导师双选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监督下,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系主任、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导师制双选工作组。

组长:邵平、刘琦

组员:张建友、蔡铭、朱士臣、田宝明、刘晓凤、陈慧、唐炜、孟凡娟、蒋静璐

监督:林龙

二、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志愿优先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参考入学以来的行为表现进行双向选择确认。

三、操作程序

1.学院各位老师依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选聘条例》(见附件三)相关文件精神,参与导师选聘的教师请确认11月25日前已将自我介绍视频发给蒋静璐老师,且教师自行维护浙江工业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www.homepage.zjut.edu.cn/main.htm。导师视频将在11月28日前发给学生。学生将参照教师自我介绍视频和教师个人主页选择本科生导师。

3.专业教育。各团队负责接受学生的咨询,使学生全面了解导师信息与课程设置等情况。

4.填报志愿。系主任、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安排学生在12月1日17:00前填报志愿(附件二),汇总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志愿一经填报上交后即封存,不得修改。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同接受统一调配。

5. 12月8日前各团队上报导师制双向选择结果。学院汇总后于12月17日前公示导师制结果。

6.导师选聘工作结束后学生的成绩将发给各位老师,便于分类指导。

四、导师制实施办法

1.导师制选聘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应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教育,组织教师、校友、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与学生互动交流,各系、团队需组织导师在12月底前完成与各自指导学生的交流,指导学生开展学业规划。

2.各专业导师接受学生的数量由系主任进行制定,原则上不得超过3生/师。

3.其他详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选聘条例。

五、其他说明

1.如学校有新的文件与本办法具体条款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学院相应调整本实施办法。

2.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导师制选聘工作组另行讨论并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决定。

六、咨询及联系

孟凡娟,食品楼229,电话:88813142;mfj@zjut.edu.cn

蒋静璐,尚12-114,电话:88320839;emtata@sz-ftc.com

附件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选聘条例doc.doc.doc

附件一: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级本科生导师制选聘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导师制选择确认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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