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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交投集团下属丽江管理处管理人员内部选聘公告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丽江管理处管理人员内部选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交投集团”),是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是云南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主力军、云南综合交通投融资主平台、云南综合交通全产业链经营实体。截止目前,云南交投集团下设28个二级单位,职工1.9万余人,资产总额超8000亿元,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产业涵盖了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综合交通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营开发、物资贸易、交通科技等全产业链领域。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丽江管理处(以下简称“丽江管理处”)成立于2021年12月,是云南交投集团派出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丽江机场高速、大丽高速(丽江段)、鹤关高速(丽江段)、大永高速(丽江段)、宁永高速等5条高速公路的道路养护、路产(权)维护、通行费收取、应急抢险等运营管理工作,管养里程270.769公里,丽江管理处内设8个科室(部),下设永胜、古城2个管理分处,现有职工600余人。

二、选聘岗位

丽江管理处本次内部选聘管理人员12人,具体选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选聘人员范围

与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集团公司中层以下员工(不含丽江管理处的员工)。

(二)应聘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0月9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9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应的职(执)业资格);其中,生产人员需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实际累计工作满3年。

4.具有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项条件和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5.服从丽江管理处对工作岗位及地点的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等情形的。

4.与应聘岗位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在其分管的单位(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招投标等有利益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同一单位中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应聘者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报考涉及外事、国家安全、机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重要岗位。

6.其他被云南交投集团或丽江管理处认定为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5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系统选择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122.1.11.109/(云南交投集团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选聘操作说明)。除网络报名外,丽江管理处不受理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3.报名要求

(1)在征得应聘者所在二级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在报名时间内,人员所在二级单位不同意参与内部选聘的,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应聘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的相关材料扫描文件,以及所有可用作证明的相关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聘用证书、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等)扫描文件。

(二)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8日前)

根据应聘者网络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由丽江管理处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

同时满足本公告报名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时按规定提供对应相关材料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

2.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由丽江管理处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应聘者本人(或持本人委托函的其他人)须持应聘者身份证及网络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方可参加笔试。

以下情形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现场确认资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2)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

(3)资格复审中发现不满足报考条件的;

(4)在资格复审现场违反相关规定的;

(5)其他被云南交投集团和丽江管理处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三)笔试(2023年10月20日前)

1.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由丽江管理处统一发送准考证至应聘者提供的报考邮箱中,由应聘者自行打印。

2.笔试

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四)面试(2023年10月23日前)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60分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本岗位计划选聘岗位人数的3倍上限择优确定面试人数和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本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3倍时,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当无满足面试条件的人员时,可取消本岗位招聘。

2.面试

由丽江管理处根据岗位履职能力要求,对应聘者能力和素质进行面试。面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五)拟录用人选和递补录用人选

1.拟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下同)得分和排名,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分数、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60分的,不能作为拟录用人选。

2.递补录用人选

丽江管理处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得分和排名,按计划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递补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综合成绩<60分的,不能作为递补录用人选。

当本岗位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或经考察不符合的,丽江管理处在递补录用人选有效期60天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有效期满后,递补人员递补资格自然取消。

(六)延伸考察

书面征求拟选聘人选所在二级公司工作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现实表现情况、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及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由丽江管理处根据需要到拟选聘人选原单位开展延伸考察,进一步掌握拟选聘人选或递补选聘人选的实际情况。拟选聘人选延伸考察合格后,不再对递补选聘人选进行考察。

对延伸考察出现党风廉政调查不合格、群众反应过差以及其他一票否决等情况的,经丽江管理处党委会研究,取消其拟选聘人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丽江管理处会议审议后的拟录用人选、递补录用人选在云南交投集团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公示期内有举报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递补录用)资格。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丽江管理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不予录用情形

(一)拟录用人选在审核、笔试、面试、公示等任一选聘环节不满足条件的。

(二)具有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规定地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选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受聘任职非上市企业等;或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投资入股、任高管的企业与云南交投集团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等情形的。

(五)伪造、涂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考试成绩等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拟选聘资格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云南交投集团或丽江管理处规定不得录用的。

六、薪资待遇

此次选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对应聘任(任职)岗位,按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选聘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地点均在丽江市范围内,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交投集团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云南交投集团和丽江管理处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网络报名系统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应聘者需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认可云南交投集团及丽江管理处对相关信息的处理(不含本次选聘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结果将由丽江管理处通过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告知参加本环节的应聘人员。

(七)公开选聘期间,请应聘者主动关注丽江管理处选聘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通畅,因应聘者不及时查阅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调整的,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八、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

0888-5331499(丽江管理处劳动人事科)

九、投诉监督

联系电话:

0871-67165674(云南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

0888-5330001(丽江管理处纪委)

十、其他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解释权归丽江管理处所有。

附件1:丽江管理处2023年度管理人员内部选聘岗位统计表

附件2、内部选聘操作说明v1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丽江管理处

2023年10月9日

来源:https://www.ynjttzjt.com/archives/2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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